一、制定背景
为落实省、市、区关于202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,区政府督查室要求各职能单位报送了年度总体工作设想,但由于一是受今年第1季度疫情影响,各单位掌握的工作数据还不够充分,难以科学的拟定全年工作计划;二是随着上级要求和区内实际情况不断发生变化,工作方案也需要灵活调整,不宜一次性固化全年考核目标。因此,经借鉴市政府关于开展月度重点工作督查的成功经验,将年度任务细化为月度工作。我区计划由分管副区长根据每月实际情况,提出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要求,并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。区政府督查室收集汇总形成月度工作责任清单,做到定责、定时、定人。
二、制定依据
根据区委副书记、区长刘克胤对区政府办的批示---“区政府应学习市政府月重点督查的做法,以切实提高行政效能,确保政令畅通”。
三、起草过程
由区政府督查室根据省、市相关工作要求,在充分调研后,拟定了渌口区月度重点督查工作征求意见稿,再经区政府领导审签同意后,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,程序合法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方案》共包含3个部分,一是工作目标,将区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分解为月度任务的挂图作战,确保政令畅通。二是工作内容,分别是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的区重点项目月度任务;落实市政府每月重点交办工作清单 ;区长、常务副区长每月安排其他重点事项 。三是督查机制。每月中旬,区政府督查室将对上月度渌口区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督查汇报,并报送区政府审定,最终明确奖分和扣分事项。同时,区政府督查室将按月向相关区直单位、各镇通报督查结果,确保全年性工作分解为月度任务的挂图作战。
株洲市渌口区政府督查室
2020年7月25日